鳳城市人民政府關于丹東市政協 十五屆四次會議第4-15號關于鳳城市鳳山區中心小學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的建議》提案的答復
發布時間:2021/06/25 16:17:09 來源:未知 作者:王楊
劉晶濤委員:
您提出的《關于鳳城市鳳山區中心小學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的建議》收悉,現答復如下:
針對《關于鳳城市鳳山區中心小學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的建議》,2021年,我市城鄉管理綜合執法中心不斷加大市容管理力度,多次組織開展市區內校園周邊環境專項整治活動,對鳳城一中、鳳城二中、東方紅小學、翰墨小學、鳳山區中心小學周邊環境進行了專項整治,依法清理和查處校園周邊違反城市管理法律、法規的行為,取締無照商販。對于校園周邊環境治理,我市城鄉管理綜合執法中心采取路段責任“四定”制,即:定人、定崗、定責、定時,進一步加大校園周邊流動叫賣、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,確保交通通暢。
鳳城市人民政府
2021年6月23日